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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增值税登记的流程都有什么

来源:苏州注册公司 发布日期: 2019-04-16 15:50

  在我们中国不管是哪一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必然会进行缴税,根据企业应征的增值税和销售额等分为一般纳税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高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取得相关资格,不仅说明企业应缴纳的税款较高,也说明企业的实力更加雄厚,并且能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税负更加合理,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接下来,深圳代理记账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增值税登记流程。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
 
  <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如何确定?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登记流程
 
  目前纳税人的类型有很多,一般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其他纳税人,小规模与其他纳税人公司在年应销售额达到相应的规定标准后,就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接下来给大家普及下登记一般纳税人的流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条件:
 
  (1)、试点纳税人一般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称小规模纳税人,下同)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称一般纳税人,下同);
 
  (2)、年不含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没有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本数)的试点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3)、年不含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本数)的试点纳税人,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资格登记事项;
 
  (4)、年不含税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和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会计核算系统健全,可以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向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事项;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材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材料(其中包括纳税人所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加载了法人与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流程:
 
  (1)、提交材料;
 
  (2)、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主管国税机关当场登记;
 
  (3)、主管国税机关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试点纳税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不符合要求会当场提示应补正资料或者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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