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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在什么时候进行申报呢?

来源:苏州注册公司 发布日期: 2019-05-13 14:17

  我们每个人或者是每个单位都是需要去交纳土地使用税的,这块土地,只要我们使用了,那么我们就是需要去缴纳这个土地使用税,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是需要进行缴纳的。那么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在什么时候进行申报呢?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课税对象,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定义为:“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即:把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也确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对外资企业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公平税负,平衡内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各类企业公平竞争。
 
  分类
 
  税法体系中按税法的功能作用、权限划分、法律级次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的税法。
 
  1.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2.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3. 按照税收立法权限或者法律效力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等。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申报
 
  《关于明确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12月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二、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1、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依据房产税税率:从价计税:1.2%;从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3、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4、按照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5、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6、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以上的内容所讲述的就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申报”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从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都是必须要缴纳的,假如说这片土地是别人的,但是你在经营使用,那么还是由你来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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